四、各单位、各部门和学校要特别关注和加强各中小学和民办学校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寄宿制中小学的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安全隐患要重点检查和复查,要将各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五、要加强安全工作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堵塞各种漏洞,严禁违规操作,严防事故发生;如果条件具备的,要进行安全工作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六、要加强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制定、修改、落实和演练工作。还要加强学校和学生的灾害应急教育,制定和落实周密的应急方案,并要在2006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学校党政一把手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周密部署并出席应急演练,以增强师生的应急意识和在特殊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七、要加强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要认真贯彻11月教育部、公安部召开的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经验交流会的有关精神,落实会议纪要通知的具体要求。要教育师生节假日期间注意饮食安全、交通安全、冰上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八、严格执行学校领导节假日带队值班制度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关键岗位必须要有专人负责,昼夜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重大问题要随时报告,及时妥善处理。各学校和有关领导、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严格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对重大事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错报,否则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九、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要落实安全工作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预防为主,层层落实责任,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隐患查找和整改不及时,管理不严,报告不及时、监督不到位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直属高校将本单位节假日期间带班领导、联系人、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教育部办公厅总值班室;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职业学校对辖区内各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各高等学校将安全大检查和整改情况于2006年2 月15日前报我部发展规划司。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2006年元月初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部分省市区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抽查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