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
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当前教育系统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精心组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时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义务教育的统筹规划实施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
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提高对义务教育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努力提高义务教育统筹实施水平。要利用暑假时机认真组织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深入学习
义务教育法,完整、准确地理解
义务教育法的重要意义和各项制度,牢固树立依法治教的观念,不断提高素质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将
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纳入本地区、本部门“五五”普法规划,作为近两年普法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社会组织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城市社区、农村、工矿企业、建筑单位等,向广大家庭、父母和适龄青少年宣传
义务教育法,使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青少年、社会组织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在广泛宣传
义务教育法的过程中,要重点宣传和把握以下内容:一是要重点宣传修订
义务教育法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二是要全面宣传1986年《
义务教育法》实施以来,我国义务教育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三是要准确宣传
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规定及其有关政策。四是重点宣传政府机关、学校、家庭、父母、适龄儿童、少年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在义务教育实施中权利、义务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