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组织部门操作流程
1.受理申报单位书面材料
项目组织部门对申报单位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并在网上在线审核、提交。组织部门必须认真、科学、公正地履行其职责,如发现有重大失误或虚假行为,计划办将不受理其推荐的项目。
2.上报书面材料
项目组织部门将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经费预算书》等)汇总后统一正式报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办公室。要求部门出具项目推荐函(附上项目推荐清单,表格格式附后),盖上组织部门公章。项目受理将依据申报限额数、网上审核通过项目及推荐函所列项目。
三、填写要求
1. 申请书可以复印,但每份需加盖公章;
2. 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各项栏目不得空缺,无此内容时填“无”,数字一律取整数;单位名称需填写全称(并与银行开户的户名一致),开户银行的名称必须填写完整(如: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海淀支行紫竹院分理处),银行帐号必须填写完整(不能缩位、简化)。
3. 项目网上申报是一个申报与形式审查交互的过程,为了规范申报工作,减少申报单位的申报工作量,系统设定为申报单位申报的信息一旦提交成功,其内容将无法修改(除非审核未通过),且系统会将相关信息自动转入下一步申报程序中。因此,申报单位应认真填报每一项内容,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4. 鉴于项目申报资料数据量比较大,如遇网络不通等情况,建议申报单位随时保存所填写内容,不要关闭填写窗口(点击浏览器中“后退”按钮即可回至所填页面),保持申报状态,待网络正常后再保存、提交。若在未提交成功前退出系统,则所填报的内容会因未保存入库而丢失。
5. 组织机构代码:项目承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标识代码。它是由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所赋予的唯一法人标识代码。
四、项目推荐函附表格式
请各项目组织部门将下列表格作为项目推荐函附件一起上报,要求在表格上盖上部门公章。
表1.限额征集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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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 │ 项目申报单位 │ 合作国别 │ 所属 │
│ │ │ 负责人 │ │ │ 合作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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