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工作结束后形成审查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审查基本情况、具体做法、存在问题及建议、推荐产品汇总表(附件4)。如对《目录》中的产品提出取消建议,需填写产品取消建议表(附件5),并写明取消理由。
四、上报材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办法》规定的时限受理、审核和上报。上报材料(包括企业申报材料和审查工作报告)寄送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质量监督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小八里庄40号,邮编:100021,联系人:祁福长,电话:010-87380250),同时将有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邮件至jdch@camtc.net。
联 系 人: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科教质量处 李庆东
联系电话:010-64192817
传 真:010-64192863
附件:1.《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申报书》
2.《2006-2008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变更申请表
3.《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申报书》填写说明
4. 推荐产品汇总表
5.《2006-2008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产品取消建议表
农业部办公厅
二OO六年八月四日
附件1:
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申报书
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
生产企业: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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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法人代表│ │营业执照编号│ │ 企业代码 │ │
│业├────┼────┴──────┼───┴────┬─────────┴───┤
│信│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息├────┼───────────┼────────┼─────────────┤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
│产│主要性能│ │ 牌号、型号 │ │
│品│指 标 │ │ │ │
│信├────┼───────────┴────────┴─────────────┤
│息│适用区域│ │
│ ├────┼──────────────────────────────────┤
│ │销售量及│ │
│ │主销区域│ │
│ ├────┼───────────┬─────────────┬────────┤
│ │ 年产量 │ │ 出厂参考价格 │ │
│ ├────┼───────────┴─────────────┴────────┤
│ │获得农业│获证日期: 证书编号: │
│ │机械试验│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 │
│ │鉴定证书│ │
│ │情况 │ │
├─┴────┴──────────────────────────────────┤
│产品生产、推广应用情况: │
│ │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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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区、市)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 │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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