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安监总政法[2006]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做好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工作,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八月一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工作,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7号)和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坚持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安,为实现安全生产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的宣传教育,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步伐,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行政执法水平,增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营造安全生产法制氛围,努力开创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新局面,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三、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