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通知
(2006年8月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协、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财务局: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国发〔2006〕7号),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国科协、财政部在深入调研和分析农村科普工作特点的基础上,决定在“十一五”规划期间联合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通过“以点带面、榜样示范”的方式,在全国评比、筛选、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先进集体和个人,带动更多的农民提高科学文化素养,掌握生产劳动技能,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为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我们共同制定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尽快组织实施。
根据《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组织实施2006年“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2006年,在全国评比、筛选100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100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100名农村科普带头人,10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的原则给予奖励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奖补金额为20万元,农村科普带头人奖补金额为5万元,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奖补金额为50万元。
二、有关要求
(一)各省(区、市)应在中国科协和财政部分配的推荐名额内,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好中选优,做好推荐和初评工作。
(二)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情况尽快制定实施方案细则,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于2006年8月30日前报中国科协和财政 部。
(三)各省(区、市)要认真审核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并在申报表中签署推荐意见后,于2006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报中国科协和财政部。
申报推荐材料包括:①正式报送函;②推荐名单汇总表;③各申报单位、个人的推荐表和相关资料;④推荐工作简要总结和说明。推荐表样见附件3、4、5、6。
(四)各省(区、市)报送的实施方案细则和申报推荐材料要求签章齐全,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本。
中国科协联系方式:
科普部基层科普处:胡富梅 贾子文 电话:010-68578249
电子信箱:jiaziwen@cast.org.cn
财政部联系方式:
教科文司科学处:王佳 电话:010-68551316
电子信箱:awangjia@126.com
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福生
通讯地址:北京北三环中路1号 中国科技馆业务楼七层
邮政编码:100029
电 话:010-62379323 传真:010-62379323
电子信箱:castnjzx@sohu.com
附件:1.“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2.2006年度各省(区、市)推荐名额分配表
3.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推荐表
4.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推荐表
5.农村科普带头人推荐表
6.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推荐表
附件1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国发[2006]7号),充分调动全社会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领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国科协、财政部决定,在“十一五”规划期间联合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为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促进农村科普体系的建设,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让科普公共服务持续惠及广大农民,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1.在总结多年来,特别是“十五”计划时期农村科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抓重点、抓亮点、抓示范,“十一五”规划期间,在全国每年评比、筛选、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先进集体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