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财政部关于批转中国会计学会关于选拔和培养全国高级会计人才--会计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的方案的通知


  考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范围包括经济理论基础,专业理论(分会计、审计、财务三个方向)和专业英语。

  5.专家评议确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以及各位参选人员的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培训人选。入选名单将于2006年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2006年4月中旬正式启动培养计划。

  五、会计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的培养与跟踪管理

  为了加快会计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的会计教学和科研人才队伍,促进会计和科研人才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好成果,中国会计学会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建立“全国高级会计人才--会计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库”。人才库将对会计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的学习情况、学术研究领域、业绩情况等建档,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2.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班,聘请与会计学科相关的其他学科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教授举办讲座,以拓宽会计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的视野、开拓研究思路。

  3.召开各种形式的研讨会,组织会计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就会计领域以及会计法规建设中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协同研究,为其深化研究提供借鉴和参考。

  4.对于财政部资助的重点会计科研项目,在课题立项与经费支持上适当倾斜;优先向中国社会科学基金会和中国自然科学基金会等推荐申请国家级课题,为会计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开展科学研究活动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5.研究成果优先推荐在《会计研究》上发表;免费获取《会计研究》、《会计研究动态》以及其他中国会计学会出版的研究资料。

  6.建议各单位在评聘职称时优先考虑。

  7.引入竞争机制。根据培养对象在培养周期的综合表现,对于政治思想过硬、事业心强、科研成果突出、社会贡献大的,财政部将授予“全国高级会计人才--会计学术带头人”称号。对于已进入全国高级会计人才--会计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库的人员,两年的培养周期后,可以继续参加下一周期的培养。

  8.积极打造“全国高级会计人才--会计学术带头人”品牌。凡取得“全国高级会计人才--会计学术带头人”称号者,推荐为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学术委员,优先参加财政部、中国会计学会组织的政策咨询和科研、学术等活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