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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表彰职业培训教材建设突出贡献单位的决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表彰职业培训教材建设突出贡献单位的决定
(劳社部函[2006]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加快全国职业培训教材建设步伐,我部2003-2005年组织实施《三年三千种职业培训教材开发计划》,取得了显著成绩。三年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有关行业部门、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职业培训教材建设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对国家级职业培训教材建设贡献突出的单位。经过综合评定,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得“职业培训教材建设突出贡献特等奖”,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常州技师学院等45家单位获得“职业培训教材建设突出贡献奖”。现对各获奖单位(名单见附件)进行表彰,颁发奖牌,以资鼓励。

  希望各获奖单位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希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行业有关部门及广大职业教育培训单位向获奖单位学习,在职业培训教材建设工作中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方法、总结新经验,为职业培训教材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职业培训教材建设突出贡献特等奖(2003-2005)获奖名单
  2、职业培训教材建设突出贡献奖(2003-2005)获奖名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1:
职业培训教材建设突出贡献特等奖(2003-2005)获奖名单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
职业培训教材建设突出贡献奖(2003-2005)获奖名单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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