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撤销“济世慈航牌绿源蜂胶胶囊”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通知
(卫监督发[2006]181号)
北京济世堂中医药保健研究所、聊城市绿源蜂胶科贸有限公司:
根据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卫生监督检查结果,你单位委托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济世慈航牌绿源蜂胶胶囊”(生产批号:2004.08.26)中含有“苯乙双胍”和“格列本脲”等化学合成药物,已经有关单位检验证实。
根据《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
二十七条规定,我部对你单位生产的“济世慈航牌绿源蜂胶胶囊”进行重新审查。经审查,确认“济世慈航牌绿源蜂胶胶囊”中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苯乙双胍”和“格列本脲”等化学合成药物。我部认为,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
九条、第
十条和《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
四条的规定。现依据《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
二十七条规定,决定撤销“济世慈航牌绿源蜂胶胶囊”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040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