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由各地个协私协组织总结验收,中国个协将在此基础上抽查验收并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五五”普法的五年,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仅是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的客观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更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各级个协私协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按照中央的部署,再接再厉,乘势而上,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努力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各级协会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各地协会工作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把握重点,注重成效。一是“五五”普法的首要任务是学习和宣传
宪法,要切实加强
宪法等重点内容的宣传学习。二是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根据对象的不同特点进行宣传教育,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因人制宜,防止形式主义,注重实效。三是切实坚持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积极创新形式,力求实效。形式创新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的实现手段,是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实目标的保障。
(四)完善考评,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机制。要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五)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各级个协私协要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会费预算,并积极协调当地普法办争取经费支持,要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各地协会应积极做好协会普法教育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为他们提供学习的机会,不断提高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各地协会要积极协调有关媒体,积极争取在电视、广播、报刊开办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等,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法制宣传教育网站。在会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要加强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利用协会法律维权中心、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广大会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