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和谐行业和创新型行业的必然要求,是交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目标、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各系统、各地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始终摆在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完善措施,扎实推进。要自觉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按照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改进和完善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委工作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全行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中,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带好头,做表率,积极支持和参加各项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
(二)完善机制,常抓不懈。完善长效机制,是加强和改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制度保证。一是完善目标责任机制。要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交通发展的总体规划,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与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考核。二是完善检查考评机制。要研究制定科学、规范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评标准体系,把集中考评与日常考评结合起来,把考评工作量与考评实际效果结合起来,促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扎实进行。三是完善表彰激励机制。要规范评选表彰条件和程序,定期开展评选表彰活动,褒奖为交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带动更多的单位、个人进入先进行列。四是完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要采取邀请群众评议、设立投诉渠道等途径和方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五是完善物质保障机制。要根据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客观需要和财力状况,逐步增加对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将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务预算。要通过健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三)健全机构,加强政工队伍建设。健全政工机构,加强交通政工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保证。各系统、各地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调整充实政工干部队伍,务必使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和人员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要充分调动和保护政工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要加强政工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高素质政工队伍。政工干部要带头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和文化素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对那些德才兼备、成绩突出的政工干部,要大张旗鼓地给予表彰和宣传。
(四)开展调研,强化指导。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新鲜经验,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战略性、前瞻性研究,继续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强化工作指导力度。要继续发挥中国交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及其分会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思研会及其分会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拓展研究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紧密结合交通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与规律,抓住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理论问题和突出的实际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推广文明创建经验,力争形成更多的高质量、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五)不断创新,增强活力。要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和交通发展的新特点,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着力探索和丰富交通行业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内容、新机制、新载体、新途径,不断提高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质量,使精神文明建设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促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