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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寿险〔2006〕695号)


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精算责任人的请示》(海康〔2006〕4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马君硕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自本发文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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