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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

  (二)加快质检执法责任制信息化进程。为确保执法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各级质检部门要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特别要突出信息化的作用,努力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程实时监控。要高度重视质检执法责任制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向社会公布执法依据、行政流程以及本部门所承担的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任务,推进质检执法工作的公开、透明和社会认知度。同时要注重在考核评议环节引入信息化手段,减少和杜绝各种人为因素的干扰,切实做到公正、透明、严密。
  五、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质检执法责任制,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总局由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推行质检执法责任制工作。各级质检部门要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完善工作机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加强督促检查。各有关业务工作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密切配合,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今年分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1月至5月):认真学习动员,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各级质检部门要认真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若干意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对依法行政和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重大意义的认识。尽快组建领导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6月至7月):总局组织总结北京、江苏、福建、山东等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利用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等方式并结合其他手段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经验。
  第三阶段(8月至9月):总局组织召开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质检法制监督工作经验交流会,在质检系统推广典型单位的成功经验,全面推动质检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第四阶段(10月至12月):在各地自我评议考核的基础上,由总局法规司、人事司组织力量对各直属检验检疫局的执法责任制进行评议考核。
  (三)加强监督检查。总局机关各部门要带头组织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工作,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按照总局和当地省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工作,法制工作机构要会同人事、监察等部门指导、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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