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 痴呆* ①有 ②无 ⑨不详 □
7.2.5 瘫痪* ①有 ②无 ⑨不详 □
7.2.6 扭转性痉挛* ①有 ②无 ⑨不详 □
7.2.7 记忆力及理解减退* ①有 ②无 ③年龄小,不能判断 ⑨不详 □
7.2.8 耳聋* ①有 ②无 ⑨不详 □
7.2.9 癫痫* ①有 ②无 ⑨不详 □
7.2.10 吞咽困难* ①有 ②无 ⑨不详 □
7.2.11 视神经萎缩* ①有 ②无 ⑨不详 □
7.2.12 流涎* ①有 ②无 ⑨不详 □
7.2.13 精神失常* ①有 ②无 ⑨不详 □
7.2.14 其它*
7.3死亡原因* ①呼吸衰竭 ②循环衰竭 ③昏迷 ④抽搐 ⑤休克 □
⑥电解质紊乱 ⑦其它
7.4随访调查方式: □
①调查住院病人 ②入户调查病人 ③未见到病人,询问家人 ④电话询问家人 ⑤其它
调查人:
流行性乙型脑炎病例个案调查表填表说明
一、请将所选择答案的序号写在题后的“□”内。
二、凡是数字,均填写阿拉伯数字如:0、1、2、3、……。
三、省、市、县国标码:为6位国标码(行政区划代码),前2位代表省,中间2位代表市,后2位代表县,该编码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统一填写。如吉林省为 2 2 0 1 0 0 。
四、病例编号:共11位,前6位为县级国标码,7、8位表示病例发病年份,9~11位为县级单位的病例顺序编号。将编码依次填写在相应栏内。0 0 1 表示第1例病例。
五、所有日期需填写到日,填写公历时间,如入院时间为2004年5月5日, 则在相应的栏目中填写2 0 0 4 0 5 0 5 ;时间不详,则填写9 9 9 9 9 9 9 9,以下相同。
六、报告日期: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乡卫生院防保科负责调查人员以任何形式(书面、电话或口头)收到病例报告的日期。
七、出生日期:如果出生日期为阴历,则应转换为公历日期。如果出生日期不详,则填写年龄或月龄。
八、职业:如选择职业为①~⑨,则在填写时加0,如①填写0 1。
九、病情转归一项中,“不详”指调查时失访病例。
十、最后一次接种时间:指发病前最后一次接种乙脑疫苗的日期。
十一、2.5项中初诊单位如果是正规医院,应详细填写医院名称,如果是个体诊所,应注明详细地址。
十三、临床分型
轻型:发热,体温一般<39℃;头痛、呕吐、精神萎靡,神志清楚,无抽搐,病程7~10天。
普通型:发热,体温39℃~40℃;剧烈头痛、喷射性呕吐、烦躁、嗜睡、昏睡或浅昏迷,局部肌肉小抽搐,病程约2周。
重型:发热,体温>40℃;剧烈头痛、喷射性呕吐,很快进入昏迷,反复抽搐,病程约3周,愈后可留有后遗症。
极重型:起病急骤,体温于1~2天内上升至40℃以上,反复或持续性强烈抽搐,伴深昏迷,迅速出现脑疝及呼吸衰竭,病死率高,幸存者发生后遗症几率较高。
十四、调查表中“*”为必须填写项。
十五、标识“**”项与传染病报告卡填写项一致。
┌────────────────────────────────────────┐
│患者姓名: 医院名称: │
│地址: 省(市) 市(地) 县(区) 乡(镇/街道) 村(居) │
│病例编码: 性别: 出生日期: / / │
│住院日期:200 年 月 日 │
│采集日期:200 年 月 │
│ 日 │
│已免疫次数: 最后一次免疫日期: 年 月 日 │
│采集标本单位: (1)乡级 (2)县级 (3)市级 (4)省级 │
│采集标本人姓名: │
│送检标本种类: (1)脑脊液 (2)全血 (3)血清 (4)尸检组织 │
│送检标本保存状态: (1)液氮保存(2)冰冻保存(3)4~ 8℃保存(4)未冷藏 │
│标本送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送标本者姓名: │
│送检标本单位: │
│(以上各项由送检单位填写) │
├────────────────────────────────────────┤
│(以下各项由检测标本实验室填写) │
│实验室收到标本日期 200 年 月 日 收到标本者姓名: │
│标本运送情况及质量 │
│(1)未融化(2)冰已融化或未加冰(3)标本污染(4)血清溶血(5)其他 │
│收到标本量: │
│脑脊液: ml │
│血液标本:第1份 ml 第2份 ml │
│其它: │
│ │
└────────────────────────────────────────┘
附表2: 乙脑病例标本送检表
患者姓名: 医院名称:
地址: 省(市) 市(地) 县(区) 乡(镇/街道) 村(居)
病例编码: 性别: 出生日期: / /
住院日期:200 年 月 日
采集日期:200 年 月 日
已免疫次数: 最后一次免疫日期: 年 月 日
采集标本单位: (1)乡级 (2)县级 (3)市级 (4)省级
采集标本人姓名:
送检标本种类: (1)脑脊液 (2)全血 (3)血清 (4)尸检组织
送检标本保存状态: (1)液氮保存(2)冰冻保存(3)4~ 8℃保存 (4)未冷藏
标本送出日期 200 年 月 日 送标本者姓名:
送检标本单位:
(以上各项由送检单位填写)
(以下各项由检测标本实验室填写)
实验室收到标本日期 200 年 月 日 收到标本者姓名:
标本运送情况及质量
(1)未融化 (2)冰已融化或未加冰 (3)标本污染 (4)血清溶血 (5)其他
收到标本量:
脑脊液: ml
血液标本:第1份 ml 第2份 ml
其它:
注:①病例编码:应与流行病个案调查表一致;
②病例、标本类型等有顺序号的项目在相应的顺序号上画 √ ;没顺序号的在其他栏内写明;
③已免疫次数:免疫次数,包括常规免疫及应急接种等所有接种的总和;
④采集标本同时填写此表,并将标本贴上胶布用圆珠笔填写标签(切记不能用纸标签或钢笔填写以免遇水后脱落或模糊),一起送实验室,每个病例一张;
⑤若不祥及其它项目,请用文字说明。
附表3: 健 康 人 群 乙 脑 血 清 学 调 查 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州、盟) 县(区、市、旗) 乡(镇、街道) 村
┌───┬──┬─┬──┬─────────────────────────┬──┬───────────┬──┐
│编号(│姓名│性│出生│ 乙脑疫苗接种次数、接种时间、疫苗种类 │家畜│ 检验结果(1:X) │备注│
│9位) │ │别│年月├───┬───┬───┬───┬───┬───┬─┤饲养├─────┬─────┤ │
│ │ │(1│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4次 │最后一│总次数│不│( │流行季节前│流行季节后│ │
│ │ │. │ │ │ │ │ │ 次 │ │详│1.有│ │ │ │
│ │ │男│ ├─┬─┼─┬─┼─┬─┼─┬─┼─┬─┼─┬─┤ │2.无├──┬──┼──┬──┤ │
│ │ │; │ │时│种│时│种│时│种│时│种│时│种│减│灭│ │) │抗体│采样│抗体│采样│ │
│ │ │2.│ │间│类│间│类│间│类│间│类│间│类│毒│活│ │ │滴度│时间│滴度│时间│ │
│ │ │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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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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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编号:9位,前6位为国标码,后三位为对象编号;2.本表家畜指猪、牛、马。
调查人: 调查单位: 调查时间:20__年___月___日
附表4: 年 月 乙 脑 疫 苗 接 种 统 计 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州、盟) 县(区、市、旗) 乡(镇、街道)
┌──┬──┬──┬──┬───────┬───────┬──────┬────────────┐
│单位│国家│上年│上年│ 疫苗应种人数 │灭活疫苗受种人│减毒活疫苗受│应急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接种│
│ │编码│人口│出生│ │ 数 │ 种人数 │ │
│ │(县)│总数│人数├───┬───┼───┬───┼──┬───┼──────┬─────┤
│ │ │ │ │ 基础 │ 加强 │ 基础 │ 加强 │基础│ 加强 │目标人群 │ 受种人数 │
│ │ │ │ ├─┬─┼─┬─┼─┬─┼─┬─┼──┼─┬─┼──┬───┼──┬──┤
│ │ │ │ │1 │2 │1 │2 │1 │2 │1 │2 │1 │1 │2 │目标│年龄范│灭活│减毒│
│ │ │ │ │ │ │ │ │ │ │ │ │ │ │ │人数│围 │疫苗│活疫│
│ │ │ │ │ │ │ │ │ │ │ │ │ │ │ │ │ │ │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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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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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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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注:①单位:填写开展接种的县级名称;
②疫苗接种和受种情况:如接种两种疫苗,可填写两行;
③应急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接种人数包括儿童和成人。
报告人: 报告单位: 实际报出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 流行性乙型脑炎病例标本采集指南
1. 标本采集目的及类型
1.1 标本采集目的主要是进行血清学检验和病毒分离。
1.2 血清学检验所需标本主要为病人的血液和脑脊液以及动物宿主血液。而病毒分离所需标本主要有病人的血液、脑脊液及尸检标本。
2. 标本采集时间
2.1 血液标本的采集:乙脑病例的最终诊断必须依赖于血清学检验,其中较为重要的指标是恢复期血清乙脑抗体滴度较急性期有≥4倍升高。要求尽早采集急性期血标本,最迟不晚于发病后7天,恢复期血标本则在发病后3~4周采集。每份采集2~4毫升。
2.2 脑脊液采集:脑脊液采集目的主要是辅助诊断及病毒分离,因此要求尽早采集,一般要求在发病1周内采集。每份采集1~2毫升。
3. 标本采集方法:
3.1 脑脊液:按医疗操作规程由医护人员采集。
3.2 尸检标本:取死者脑组织2cm×2cm大小,置于螺口试管中。
3.3 血液:无菌采集血液标本,分离血清。详细登记有关病例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以及发病日期、采样日期等。
4. 标本储存及运送:
4.1 专人负责保存及运送标本。
4.2 详细填写标本送检表,同时将标本分装,0.5毫升/管。
4.3 需尽快运送至上级单位,应采用冷藏装置(建议使用液氮运送)并在24小时内运达。若短期保存(3天以内),则需冷冻(-20℃)保存。
4.4 标本至实验室后,应尽快接种细胞进行病毒分离,若未能接种则标本需冷冻(≤-70℃ 和/或液氮)保存。
附件3:
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监测方案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以下简称流脑)是由脑膜炎奈瑟菌(Nm)通过呼吸道传播引起的化脓性脑膜炎,在我国一直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传染病。建国以来曾发生3次全国性大流行。自1985年开展大规模A群流脑疫苗接种后,发病率持续下降,未再出现全国性大流行,近几年来发病率控制在0.2/10万左右的较低水平。但近年一些省份出现流脑的局部暴发疫情,病死率呈上升趋势,尤其在部分省份发现C群引起的病例增多,个别省份C群已成为主要流行菌群,流脑的威胁不容忽视,出现较大范围流行的危险依然存在。为及时掌握流脑疫情动态,了解流脑菌群分布特征与变迁趋势,有效控制流脑的暴发流行,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流脑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
1、及时发现病例,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2、掌握我国流脑菌群分布特征、变迁趋势和发病趋势,完善流脑预测、预警机制;
3、掌握流脑疫苗接种情况和人群免疫水平,识别高危地区和高危人群,加强预防控制工作;
4、掌握我国流脑的流行病学特征,为制定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病例定义
1、疑似病例:流脑流行季节,出现发热、头痛、呕吐、脑膜刺激征等症状者,实验室检查末梢血象白细胞总数、中性粒细胞计数明显增加;或脑脊液外观呈浑浊米汤样或脓样,白细胞数明显增高,并以多核细胞增高为主,糖及氯化物明显减少,蛋白含量升高;颅内压力增高。以上病例作为流脑疑似病例报告。
2、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皮肤、粘膜出现瘀点或瘀斑者为临床诊断病例。
3、确诊病例:
疑似或临床诊断基础上,具有下述任一项者作为确诊病例:
(1)病原学:瘀点(斑)组织液、脑脊液涂片,可见革兰阴性肾形双球菌;或脑脊液或血液培养脑膜炎奈瑟菌阳性;或检测到脑膜炎奈瑟菌特异性核酸片断。
(2)免疫学:急性期脑脊液、血液检测到Nm群特异性多糖抗原;或恢复期血清流脑特异性抗体效价较急性期呈4倍或4倍以上升高。
三、监测内容
(一)流行病学监测
1、病例发现与报告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的要求,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
各级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流脑监测病例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内容、程序、方法和时限报告。城市必须在6小时以内,农村必须在12小时以内进行报告。已经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要认真、及时做好网络直报工作;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报出。医疗机构还应负责流脑病例出院、转诊或死亡等转归情况的报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流脑病例转归情况的核实。
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在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3天内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时,应同时按《国家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报告。
2、标本采集
医疗机构发现疑似流脑病例时,无论是否使用抗生素治疗,都要尽快采集病人脑脊液、血液、瘀点(斑)组织液标本,标本要尽可能在使用抗生素治疗前采集。采集标本后,立即报告辖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本采集及转运详见实验室监测部分。
3、流行病学调查
(1)病例调查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派人对报告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情况、流脑疫苗接种史等,并详细填写流脑个案调查表(详见附表1),通过网络实施直报。
在本辖区内出现首例流脑病例时,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对病人所在地的医疗机构开展病例搜索,必要时开展社区病例主动搜索。
学校、托幼机构发生首例流脑病例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建议并指导发生疫情的学校开展晨检工作;建筑工地等其他集体单位发生首例流脑病例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协助用工单位对务工人员健康状况开展监测。最后一例病例发病10天后,没有出现续发疑似流脑病例可停止晨检和务工人员健康状况监测。
出现流脑死亡病例时,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派人对死亡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2)密切接触者调查
密切接触者指同吃同住人员,包括家庭成员、托儿所,幼儿园、学校里的同班者及处在同一小环境中的人群。
辖区出现首例流脑病例时,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对密切接触者在其预防性服药前采集咽拭子标本,以分离脑膜炎奈瑟菌。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密切观察,一旦出现发病迹象(发热),立即送诊,以免延误。同时对密切接触者选择敏感抗生素进行预防性服药。
4、聚集性病例疫情监测
聚集性病例的定义:当以村、居委会、学校或其他集体为单位,7天内发现2例或2例以上流脑病例;或在1个乡镇14天内发现3例或3例以上的流脑病例;或在1个县1个月内发现5例或5例以上流脑病例疫情时,视为聚集性病例。
发生聚集性病例疫情后,省或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派人赴现场指导参与流行病学调查,了解人群发病、居住环境、疫苗接种以及人口流动等影响因素情况,掌握流行特征。发生聚集性病例疫情后,在开展常规疫情监测的基础上,要进行下列监测工作:
(1)日报告和“零病例”报告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日报告和“零病例”报告,即医院每天向辖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汇总报告所发现的不明原因的突然发热、头痛或/和出现瘀点/瘀斑等症状的病例,如果未发现流脑病例,则报告“零”病例。最后一例病例发病10天后,没有出现续发疑似流脑病例可停止日报告和“零病例”报告。
(2)主动监测与主动搜索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确定监测范围和时限,开展主动监测工作,定期到医疗机构核查门诊日志、入院记录,搜索疑似流脑病例,定期到发生疫情的学校、集中用工场所开展病例主动搜索,必要时到社区开展病例主动搜索。发现漏报病例,及时补报,并追踪调查。
(3)学校、托幼机构、工地等集体单位监测
发生疫情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开展晨检工作,每日对学生因病缺课或医疗机构学生集中就诊情况进行记录。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定期到辖区托幼机构、学校检查晨检措施落实情况,并进行相关流行病学分析,提出防控措施建议。
发生疫情的工地和其他集体单位,要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助下设立务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掌握本工地人员流动情况,对务工人员健康状况开展监测。
(4)应急接种监测:开展应急接种时,应将接种疫苗种类、接种对象和范围、接种人数和接种率等情况,填写附表4逐级上报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聚集性病例疫情结束后写出调查报告并逐级上报。
(二)实验室监测
实验室监测包括病原学监测、免疫水平监测、健康人群带菌监测和耐药监测等内容。标本采集、保存、运送及检测工作要严格遵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标本采集转运流程见图1,预防控制机构标本运送检测流程见图2。
1、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测
(1)医疗机构内标本采集
医疗机构发现疑似流脑病例时,无论是否使用抗生素治疗,都要尽快采集病人脑脊液、血液、瘀点(斑)组织液标本,标本要尽可能在使用抗生素治疗前采集。
脑脊液:采集1毫升脑脊液,进行涂片检测、培养分离、抗原检测和核酸检测。
血液:抽取病人全血4毫升,其中一部分用于分离血清,-20℃保存准备检测抗体,其余全血进行病原培养分离、核酸检测。
瘀点(斑)组织液标本:选病人皮肤上的新鲜瘀点(斑),消毒后用针头挑破,挤出组织液,涂片镜检。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分别采集2份脑脊液和血液标本,其中1份供自行检测用,应开展涂片检测、病原培养分离、抗原检测、抗体检测和核酸检测,另1份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不能进行上述检测的医疗机构只需采集1份标本。 门诊及病房采集的标本应转送本院检验科或化验室妥善保存,并立即报告辖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系转运标本。脑膜炎双球菌比较脆弱,采集标本后,在运送样品或培养物时,应保持样品处于20℃~36℃之间。
医疗机构检测的阳性分离物及其原始标本也应按上述要求妥善保存,并及时与辖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系转运标本。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本检测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医疗机构报告后,当天应到医疗机构收集标本,并尽快将标本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检测,对于病原和抗原检测阴性的病例要采集恢复期血清以进行血清抗体测定,检测抗体的血清标本应冷藏运送。对首例流脑病例密切接触者在其预防性服药前采集咽拭子标本进行脑膜炎奈瑟菌分离培养和鉴定,监测点(监测点设置详见人群流脑抗体水平和带菌率监测部分)所在县对所有流脑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采集咽拭子标本检测。
对于部分具备上述检测能力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达到省或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质量控制标准,可从事相应的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测工作。已经检测过的标本,报告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后,直接送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