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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做好2006年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六、共同条款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农财发[2002]36号)及该项目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本合同。

  2、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自觉接受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乙方必须在年末向甲方及有关单位报送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及经费决算。

  4、项目实施结束,乙方向甲方申请项目验收,甲方组织专家委员会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

  5、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有重大问题,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

  6、本合同文本一式四份,分存甲、乙双方有关单位。

  七、合同签约各方:

  甲方: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公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农业部财务司               (公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承担部门):省(区、市)农机管理局 (公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 2 :
  2006年度保护性耕作项目县实施方案
  (格式与要求)

  一、项目主要内容。结合当地实际,简要说明本年度项目示范推广的主要内容。

  二、项目实施地点及规模。要将本年度计划新增的面积和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村,写明乡(镇)、村名称、面积数、种植作物、技术模式等,以表格形式列出。

  三、项目拟达到的各环节作业质量及技术经济指标。简要提出秸秆覆盖、表土处理、免耕播种、深松和病虫草害防治等环节要达到的作业质量,并提出项目实施要实现的节本、增产、减少风蚀水蚀、培肥地力、抑制扬尘等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要尽可能量化。

  四、项目组织措施

  1、项目组织机构情况。简要说明项目领导组和实施组人员组成情况,领导组要有主管农业的县级领导,实施组要有农机、农艺、土肥、植保等部门的技术人员及乡镇、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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