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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关于做好全国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项目准备工作的函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麻风病的防治主要采取隔离措施,各级政府在远离城镇、交通不便、人烟稀少的地方建立麻风病院或麻风病村(以下称“麻风病院村”),收容和治疗麻风病人。1986年起,我国开始对麻风病采取“从隔离治疗为主转变为社会防治为主”的防治措施,新发现的病人一般在家接受治疗,原麻风病院村的大部分病人治愈后逐渐出院,回归社会。小部分治愈者因年老畸残、生活无法自理或终身未婚,以及社会上对麻风病及其患者产生恐惧和歧视,使他们无家可归、无人收留,仍长年居住在麻风病院村内,无法回归社会。麻风病院村多数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因建设年代久远,建设标准低,长期缺乏维护,大多数已残破不全,甚至是危房,已不适宜居住。
  为了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改善现有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居住及生活条件,体现党和政府对麻风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关爱,制定《全国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规划》。

第一章 现况分析

第一节 现状


  2005年初全国有麻风病现症病人6729名。近几年,每年新、复发病人1600名左右。现有治愈存活的麻风病人21万,其中约10万人存在不同类型的可见畸残,居留在麻风病院村的有2.1万人。
  全国现有麻风病院村617所,分布在除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及宁夏以外的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最多的云南省有123所,四川等9省(区、市)在30所以上, 安徽等4省(区、市)在10所以上,重庆等11省(区、市)1~3所。经过几十年的变迁,各地麻风病院与麻风病村的名称各异,不完全统一。
  麻风病院村收容的2.1万名居留人员中,大多数是被社会遗弃的老、弱、病、残,个别院村混居有健康家属及其子女。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平均年龄约65岁,其中64%有手、足、眼部的可见畸形或残疾。
  全国三分之一的麻风病院村地处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麻风病院村的规模不一,多的收容近300人,少的仅1人,平均每处收容31人。

第二节 存在问题

  一、麻风病院村地处偏僻,环境条件十分恶劣。因当时政策原因,麻风病院村建设地点多在远离城镇的深山或孤岛,交通不便,几乎处在与世隔绝的状态。许多院村至今不通公路,缺电少水无电话,生活条件很差。
  二、麻风病院村房屋简陋破旧,危房比例高。由于建设时间早,不少由民房、庙宇改建,房屋简陋,年久失修,危房比例高。据2005年4月卫生部门统计,全国麻风病院村共有生活用房103万平方米,其中草房占4.5%,土木结构房占48.3%。危房面积47.9万平方米,占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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