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关于做好全国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项目准备工作的函
(卫规财基便函〔2006〕85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为改善现有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居住及生活条件,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全国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规划》并已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为促进项目进展,确保项目年内实施,请各地提前做好项目准备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依据《全国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规划(送审稿)》(见附件,实施时以发展改革委批复为准)提出的改造建设标准和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在认真调研基础上,制定本省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初步方案,并在7月25日前将本省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初步方案以电子邮件方式报我司(邮件地址:liukui@moh.gov.cn)。
二、各地在编制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方案同时,要着手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新征地建设的项目,应抓紧协调落实建设用地意向。
三、我部将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在8月底之前,共同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投资计划方案编报和下达工作,促进项目年内全面开工建设。
四、如有不详之处,请与我司联系。联系人:任西岳(010-68792165)、吴翔天(010-68792853)。
附件:《全国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规划(送审稿)》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全国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规划(送审稿)
(卫生部 2006年5月)
目录
前 言
第一章 现况分析
第二章 麻风病院村的改造建设目标和原则
第三章 麻风病院村主要职能
第四章 建设任务
第五章 组织实施与建设周期
第六章 政策和保障措施
附件 1:麻风病院村房屋建设标准
2:麻风病院村生活设施配备标准
3:麻风病院村基本医疗设备装备标准
前 言
麻风病是全球关注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该病是由麻风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吸入和皮肤接触传染。麻风杆菌侵犯皮肤和周围神经,并损害周围神经功能,导致患者肢体畸残。上世纪四十年代之前,由于缺乏有效的药物治疗,麻风病被视为不治之症。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麻风病已经能够治愈,但仍有部分病人由于延误最佳治疗期,虽经治愈却造成畸残。这些麻风病患者因畸残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给社会和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引起较严重的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