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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通知

  五是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深刻认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始终坚持审判工作的正确方向;始终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头脑;始终保持人民法院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在实际工作中,要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格执法统一起来,把坚持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与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监督统一起来。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个方面的内容相辅相成,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司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在教育活动中,要引导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全面、准确把握理论精髓和实践要求,努力澄清各种模糊认识,以理论上的清醒带动行动上的自觉。
  三、抓住关键环节,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一次深入的思想政治教育,各级法院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把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贯彻始终;把联系实际,改进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贯彻始终;把思想教育与专项整改、制度建设贯彻始终。通过学习教育达到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和法院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为达到预期效果,要重点抓好四个环节:
  一是学习文件、提高认识。要组织法院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指示,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讲话;学习邓小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代领导人关于法治理念的论述;学习宪法总纲部分和中国共产党党章;学习罗干同志2005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报告及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要引导大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高度、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的高度、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保证学习效果,可采取集中办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研讨相结合、理论引导与实践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电视台将配合教育组织巡回宣讲、播放讲座、发行光盘,各地法院要充分利用这些资源,组织好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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