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机关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暑期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部机关各单位、部直属各单位、部管各社会团体:
中央国家机关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06年6月20日下发了《关于做好暑期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国机交办[2006]10号)文件,现将此文件刊登在建设部网上,请各单位注意查看《通知》内容,并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在暑期来临之际,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建设部机关交通安全委员会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中央国家机关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暑期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国机交办[2006]10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交通安全办公室:
暑期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做好暑期的交通安全工作,保证全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暑期交通安全工作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暑期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把交通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执行暑期服务保障任务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工作方案制定、亲自进行动员部署、亲自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
道路交通安全法》和《
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逐级落实交通安全责任。要与有暑期工作任务的单位签订暑期交通安全协议书,执行暑期工作任务的驾驶员须写出暑期交通安全保证书。要根据季节特点和工作任务要求,研究制定暑期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任务,明确目标,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
三、加强教育,文明行车。要加强对驾驶员和全体职工以《
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交通民警指挥,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全体职工中形成文明交通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