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促进医疗卫生体制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一是要研究提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开展城市社区用药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和医药分开试点。二是优化城市卫生资源配置。从严控制大型医院建设规模,严格限制医院利用贷款和社会融资购置大型医疗设备,严格医院高新技术和大型医用设备准入;规范公立医院开办特需医疗服务,鼓励各地选择部分公立综合医院试点建立惠民济困医院或病房。三是进一步完善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城镇医疗保险覆盖面。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结算办法,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改善服务控制费用。完善医疗保险定点管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促进参保人员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完善参保人员定点药店购药政策,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之间的竞争。四是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将试点县扩大到全国县级总数的40%左右,加强对基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保证用在农民身上。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实行与大医院之间的双向转诊制度。
(六)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执行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决定,认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行业自律。在医药行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执法执纪部门要严肃查处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突出查办大要案,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以及国家公务员利用行政审批权、执法权收受贿赂的案件,要依法从严惩处,促进有关部门和行业建立抵制商业贿赂行为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今年,国务院已经要求建立协调机构,着重研究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等重大事项,这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具有重要作用。部际联席会议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治理的具体目标和措施,不折不扣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商,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带有倾向性和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在制定政策、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上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