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建档案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
(2005年8月1日建设部办公厅发布)
2005年7月16日至17日,全国城建档案工作座谈会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召开。建设部办公厅分管副主任、黑龙江省建设厅和齐齐哈尔市的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规划局有关处室和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交流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贯彻落实《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的做法和经验,通报了建设部上半年城建档案工作情况,分析了地下管线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布置了今年下半年地下管线档案和城建档案工作。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各地为宣传贯彻《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做了大量工作,城市地下管线档案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各地建设、规划及其城建档案部门积极行动,采取多种措施,认真做好《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多数省、区、市转发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宣传贯彻<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办档 [2005]45号),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了具体宣传贯彻意见和要求;有的开展了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了调研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有的召开工作会议、专题座谈会,研究布置宣传贯彻工作;有的组织了培训与宣传活动,推动工作开展。
二是,各地领导高度重视,加强了组织和指导。建设、规划、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主动加强了与各有关管线部门、产权单位的工作沟通、协商、协调和配合。一些城市成立了由市领导挂帅,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下管线普查与动态管理领导机构,建立并形成了部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密切协调、资源共享的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是,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将成果归档入馆。各地加大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接收、归档、开发、利用等工作力度,一些城市初步建立了地下管线档案管理系统。
四是,积极开展地下管线档案方面的立法工作。长沙市人大颁布了地下管线档案管理条例,济南、杭州等城市颁布了政府令,衡阳、涟源、金华、丽水等城市印发了规范性文件,沈阳、大连等城市正在制定有关法规与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