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因近日我部将向国务院汇报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情况,对1~6月月报数据、监测分析报告以及重新上报的1~5月月报数据,请各城市务必于7月4日(星期一)下班前上报,其他月度数据仍按建住房函[2005]165号文件规定的时限上报。
五、有关工作的文函(电子版)将通过房地产市场月报数据和监测报告网络上报系统下传发至各有关单位责任人和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各城市有关单位联系人要认真做好电子邮件的接收工作。
六、请各城市有关单位尽快确定房地产市场月报数据、市场监测报告上报和文函收发责任人和具体联系人,并于2005年7月4日前通过传真方式报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备案(备案表见附件1)。今后,如需变更的,请填写变更表通过传真方式报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备案(变更表见附件2)。
各城市有关单位联系人在上报月报数据、市场监测报告或接收到有关工作的文函电子邮件后应通过电话与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联系人确认。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联系人:吴旭彦
联系电话:(010)58933057、58934079
传 真:(010)58934297
邮 箱:wuxuyan@mail.cin.gov.cn
附件:1. 责任人和具体联系人备案表
2. 变更备案表
二00五年七月一日
附件1:
城市有关单位责任人和具体联系人备案表
┌──────┬──────────────────────────────────────┐
│ 单位全称 │ │
├──────┼───────────────┬─────────┬────────────┤
│ 详细地址 │ │ 邮编 │ │
├──────┼───────────────┴─────────┴────────────┤
│ 房地产市场 │ │
│ 信息网网址 │ │
├──────┼─────────────────────┬───┬────────────┤
│ 责任人姓名 │ │ 职务 │ │
├──────┼────┬──────────┬─────┴───┼────────────┤
│ │办公电话│ │ 传真 │ │
├──────┼────┼──────────┼─────────┼────────────┤
│ │电子信箱│ │ 手机 │ │
├──────┼────┴──────────┼─────────┴─────┬──────┤
│ 联系人姓名 │ │ 职务 │ │
├──────┼────┬──────────┼─────────┬─────┴──────┤
│ │办公电话│ │ 传真 │ │
├──────┼────┼──────────┼─────────┼────────────┤
│ │电子信箱│ │ 手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