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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镇建设贷款试点经验交流现场会纪要

全国重点镇建设贷款试点经验交流现场会纪要
(2005年6月27日建设部发布)


  2005年5月17-18日,建设部和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在浙江省桐乡市召开了全国重点镇建设贷款试点经验交流现场会。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和浙江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农委)村镇处、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及部分全国重点镇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建设部村镇建设办公室主任李兵弟和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二局副局长张国福分别做了讲话。浙江省桐乡市汇报了城乡一体化和重点镇建设贷款工作的情况,湖北省建设厅村镇处、开行浙江省分行、开行湖南省分行和北京市农委村镇处介绍了2004年度重点镇贷款试点工作经验。会议总结交流了贷款试点工作开展一年来的进展和经验,进一步明确了贷款对象、贷款原则、项目选择、工作分工和建设系统、开发银行双方的责任,提出了2005年的工作目标。
  会议指出,要从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充分认识全国重点镇建设贷款工作的意义。解决“三农”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是复杂和艰巨的历史性任务。党中央和国务院对解决“三农”问题高度重视,提出明确的指导思想和要求,其中“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是对城镇化发展规律的精辟概括,是对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科学判断,是新时期我国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这一论断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为进一步把握我国这一特定国情下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认识新时期的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奠定了理论基础,为落实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指明了方向,对正确把握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新阶段后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特别是缩小工农与城乡差别,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这是建设部和国家开发银行做好重点镇建设贷款试点工作的指导,对建设部门和开发银行的合作提出了新的希望和要求。
  会议认为,近年来,村镇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城乡建设水平差距继续加大,村镇的落后面貌未得到根本改变,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差距较大。我国的小城镇尤其是国家和省级的重点镇,是农村发展的抓手,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桥梁。抓住了重点镇,也就抓住了推动村镇建设工作的关键。做好重点镇建设贷款试点,可以更好地吸引产业和人口集聚,改善目前村镇不合理的空间布局,壮大城乡镇驻地的经济实力和辐射能力,为按期偿还国家贷款奠定经济基础,形成资金投放与城镇发展的良性互动。2004年建设部与国家开发银行共同在六省市联合开展了重点镇基础设施贷款试点工作,实现贷款总额29亿元,当年发放13亿元。13亿贷款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实现供水能力60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200吨/日,处理垃圾能力600吨/日,铺设供水管网424公里,污水管网178公里,城镇主要干道249公里,扩大农村教学面积4万平方米,增加农村医疗面积3万平方米。这些项目建成后能新增就业岗位2000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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