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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在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领导讲话的通知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真抓实干,确保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组建专门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要求,卫生部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陈啸宏同志和李熙同志任副组长,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陈啸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卫生行政部门都要成立由厅长、局长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和专门工作班子,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实行集中办公。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厅、局主管副职或相关业务处室的负责同志担任。各公立医疗机构都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的作用。各地区各单位制订的具体实施方案,目标要明确,重点要突出,措施要具体,要求要严格,便于落实和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的工作方案要报卫生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领导责任,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治理工作能不能取得实效,关键在于落实责任制。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硬化,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领导是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集中精力动员部署、组织推动、检查督导,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如果存在有关问题,要率先自查自纠,讲清问题,轻装上阵,做好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和配合,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要严肃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的部署和卫生部的要求,决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专项治理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在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政策性问题和工作建议,要及时上报卫生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卫生部将组织力量,对各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不认真贯彻中央部署,不落实治理措施,不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甚至搞部门和单位保护的,要建议当地党委政府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坚定信心,持之以恒,求真务实,重在实效。有些同志对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存在畏难情绪,认为法不责众、积重难返。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利条件。第一,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是一股歪风,严重背离了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背离了中华民族传统的医学行业风范,广大医务人员对此也强烈不满。第二,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得到了社会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第三,中央对治理商业贿赂作了全面部署,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各行各业统一行动,形成了一个强大的社会力量。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广泛动员和发动群众,依靠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就一定能够把医药购销秩序整顿好,把医疗服务秩序整顿好,坚决刹住商业贿赂歪风,让广大群众满意,让广大医务人员满意。
  同志们,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为促进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
屈万祥同志在全国卫生系统治理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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