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抓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要集中力量依法查办重大商业贿赂案件,以表明治理商业贿赂的坚强决心。自查自纠活动与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是两项互有联系又性质不同的工作,既不能混为一谈,也不能截然分开,要同步进行,相互促进。在自查自纠活动中要注意发现大案要案线索,认真追查;查办大案要案可以促进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要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要坚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准确掌握法律和政策,做到宽严相济,惩教结合,达到教育多数、惩治犯罪的目的。在查办案件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利用各种渠道掌握案件线索。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拓宽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卫生部将在网上公布举报信箱,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问题,鼓励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当事人、知情人举报投诉,从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和群众举报中发现重大案件线索。二是对涉嫌违法的重大商业贿赂问题要坚决查处,特别是对涉案金额高、范围大、情节严重的案件,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组织力量一查到底,并及时上报。三是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在招标采购、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监督检查等活动中,谋取私利、索贿受贿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四是要与当地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工商、审计、药监等执纪执法部门密切合作,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强大合力。坚决防止和纠正查处案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纪代法、以罚代刑的问题。
(三)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工作要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与加强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建立健全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与整顿医疗服务秩序、严格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结合起来,探索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一要加强思想教育。在医疗卫生行业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八荣八耻”教育,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和荣辱观,自觉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加强医疗机构廉政文化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明确坚持什么、反对什么,提倡什么,抵制什么,明是非,知荣辱,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形成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良好风尚。二要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坚持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健全医院院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公开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增加收费透明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公布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数量、质量、单病种费用等信息,引导患者就医,促进有序竞争。要完善医生处方管理制度、药房付药制度和评价制度,堵住医生收受回扣的漏洞。要严格按
合同法和
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组织开展药品和大型医疗设备、高值耗材的招投标活动,并严格执行顺价加成的规定。要健全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部属部管的大型医院要在各方面做出表率。三要创新医疗机构监督机制,加强对医院的管理和监督。卫生部门要设立医疗服务监督机构,建立对医疗机构的巡回检查制度,主要检查医院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范服务收费、合理处方开药、预防商业贿赂行为、规范内部收入分配、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收到的效果。四要探索改革医疗机构运行机制,规范医务人员分配制度。规范医院收支管理,控制人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增长,遏制盲目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维护公益性质;规范医务人员分配制度,严禁科室承包、收入分成和私设小金库。法之有威,在于法之必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履行职责,坚决克服法纪松弛,监督不力的状况。对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医疗机构拒不执行卫生部有关规定,严重违规操作的,不仅要追究医院领导的责任,还要建议当地党委、政府追究卫生行政部门领导的责任。对严重违规的医务人员要按《
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吊销其执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