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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春夏季食品专项执法打假行动的通知

  三、组织开展“五一”、“六一”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一是查处勾兑葡萄酒的违法行为。 2003年3月半汁(葡萄)酒标准已被废除。国家标准规定,葡萄酒是纯用葡萄发酵酿造而成,葡萄汁的含量必须达到100%,不允许添加任何添加物。要严厉查处用少量葡萄汁,甚至没有葡萄汁,主要用糖精钠、香精、色素、酒精、柠檬酸等勾兑冒充葡萄酒的违法行为。二是查处食用植物油掺假的违法行为。制假者利用棕榈油随天气转暖气温回升不易凝结沉淀的物理特性,将价格低廉的棕榈油等其他植物油掺入或冒充价格较高的花生油,获取非法利益。要组织严厉查处此类掺假行为。三是查处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违法行为。一些生产加工者轻视质量,偏重包装花色,过量使用各种色素和添加剂,给儿童食品带来不安全隐患。各地要将此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
  四、组织开展夏季饮品专项执法打假行动。要密切注意桶装饮用水季节性生产的特点,以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突出的产品及举报造假的生产加工场所为重点,检查生产现场、原料水来源、水桶质量、产品包装标识等环节,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的黑窝点和生产劣质桶装水等违法行为。继续按照总局《关于商请对瓶(桶)装饮用水生产加工企业严格监管的函》(国质检执函[2005]747号)精神,联合工商、卫生部门严格监管无证企业。要检查各类夏季饮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取缔各类非法生产加工窝点。
  五、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总局将2006年确定为食品安全年。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领导,确保春夏季食品专项执法打假行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一要把总局的部署与当地日常执法打假工作结合起来,制定工作方案,做出具体安排。二要推广应用快速辨假技术。最近总局组织国家食品检测机构研究制定了食品中掺入硼砂等掺杂使假检验鉴别方法,并已进行了初步验证,现向各地方局推荐使用。采用推荐方法得出的检测结果可以作为执法办案的初步证据,还应送法定检测机构检测确认。三要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沟通,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取得支持。四要充分发挥消费者举报的作用,必要时可采取从消费环节买样检测,再追查生产源头的办法。五要加大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符合移送公安机关条件的,坚决移送。六要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地要及时组织报道执法打假工作情况,每月1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前一个月发现和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和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运用推荐检测方法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向相应检测机构反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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