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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调整信托投资公司非现场监管报表体系的通知[失效]

  三、报送时间和频度
  新的信托投资公司非现场监管报表包括6张月报、10张季报和5张年报。信托投资公司上报报表的时间要求为:月报应于每月后10日内报送属地银监局,季报应于每季度后20日内报送属地银监局,年报应于每年度后50日内报送属地银监局。银监局在对信托投资公司报送的报表进行审核后,上报银监会(直送非银部,下同);上报时间由要求为:月报于每月后15日内报送,季报于每季度后25日内报送,年报于每年度后55日内报送。
  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按上述要求将报表直报银监会。
  具体报表报送时间和频度详见附件一。
  四、格式规范要求及报表报送方式
  各信托投资公司应按报表报送时间的要求,将本公司报表数据先以电子报表形式报送至属地银监局,报表印刷文体签名盖章后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属地银监局;各银监局对报表数据进行校验、审核通过后,以电子报表形式上报银监会。
  电子报表的格式规范由银监会统一制定,并由各信托投资公司在以下地址下载:http://www.cbrc.gov.cn/chinese/con_download/
  用户名:user
  口令:download
  文件名:信托投资公司非现场监管报表
  校验工具:由各银监局下载并实施校验,对发现校验工具本身存住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银监会。
  各信托投资公司规范简称,以及电子报表传输的规范和方式详见附件二。
  五、其他要求
  (一)新的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多、难度大,对信托投资公司内部管理和信息系统的要求都比较高。因此,各信托投资公司应认真学习和理解报表的内容和填报说明,加强内部沟通和协调,积极组织人员培训,做好有关报表数据的收集、审核、整理和分析工作,确保新的非现场监管报表体系的顺利实施。
  (二)为了保证非现场监管的质量和效率,负责填报非现场监管报表的各相关机构应认真审审慎,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信托投资公司应严格按照报表及填报说明的要求,认真统计、如实填报,保证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的完整性、连续性以及相关信息的准确性;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财务数据之间存在对应关系或钩稽关系的,应确保对应或钩稽关系得到满足。各银监局应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信息,对信托投资公司上报报表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如上报报表质量差,影响全国非现场监管汇总分析工作,甚至出现重大差错,银监会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机构及责任人进行监管问责处理。
  请各银监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辖内各信托投资公司,关于2006年1月开始执行。为保证非现场监管信息的衔接,原非现场监管报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统计报表》(银监办发[2004]7号),待并行两个月后,于2006年3月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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