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中国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荷兰分行的批复
(银监复[2006]10号)
中国银行:
你行《关于我行卢森堡有限公司在荷兰开设网点的请示》(中银海[2005]6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在荷兰设立分支机构,全称为“中国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荷兰分行”(以下简称荷兰分行)。
二、你行应依照卢森堡和荷兰有关法律法规,向卢森堡及荷兰银行监管当局提交设立荷兰分行的正式申请,并按照《
商业银行境外机构监管指引》(银发[2001]25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有关监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