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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印度银行设立北京代表处的函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印度银行设立北京代表处的函
(银监函[2006]36号)


印度银行:
  你行董事长兼常务董事M.Balachandran签署的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兹批准你行在北京设立代表处,代表处中文名称为:印度银行北京代表处;外文名称为:Bank of India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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