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网工程”的通知
(商整规发[2006]2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整规办):
根据《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国办发[2006]22号),为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商务部决定从 2006年起在全国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网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总体要求,建立高效的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协调机制,密切衔接,强化执法,加强对权利人服务,增强全社去知识产权意识,为鼓励自主创新,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和工作内容
(一)主要目标:在全国50个城市建立综合性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举报投诉中心),搭建网络信息工作平台,形成全国上下一体、部门互动、区域联动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畅通权利人举报投诉渠道,使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公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二)工作内容:
1.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规办)负责建设举报投诉中心,并通过完整的案件受理、转交办理、跟踪监督、办结反馈、情况汇总等工作程序,强化案件督办。
2.每个举报投诉中心都搭建举报投诉的信息平台,实现与当地知识产权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并通过信息平台实现相互间的信息互联互通。
3.商务部(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保知办)搭建“中央支撑服务平台”,实现与有关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及50个举报投诉中心的信息共享,并为50个举报投诉中心提供后台技术支撑服务。
4.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商务部建设官方权威的中英文“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站”(网址:www.ipr.gov.cn和http://ipr. mofcom.gov.cn),及时全面发布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动态信息,向社会公众、企业、中介组织提供信息查询和咨询、在线举报投诉和法律援助等公共服务。各举报投诉中心建立子站。
5.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各地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制作保护知识产权专题宣传片,刊登、播放公益广告,在城市主要地段设立平面广告和张贴宣传画,在主要媒体开设专栏,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进社区、进企业、进课堂”活动。开展对各级领导干部、执法和司法人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和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