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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的通知


  (7)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可疑类;

  (8)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至180天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1天至90天。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可疑类:

  (1)借款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处于停建、缓建状态;

  (2)借款人实际已资不抵债;

  (3)借款人进入清算程序;

  (4)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对借款人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5)借款人改制后,难以落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务或虽落实债务但不能正常还本付息;

  (6)经过多次谈判借款人明显没有还款意愿;

  (7)已诉诸法律追收贷款;

  (8)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损失类;

  (9)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或表外业务垫款91天以上。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损失类:

  (1)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5]50号)规定的被认定为呆账条件之一的信贷资产;

  (2)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即使处置抵(质)押物或向担保人追偿也只能收回很少的部分,预计贷款损失率超过90%。

  (三)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的分类标准。

  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主要依据核心定义,结合借款人的农户信用评定等级、担保因素和逾期时间进行分类。其中,农户信用评定等级依照《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的规定评定。

  1.农户信用评定等级为优秀档次的,按照以下矩阵分类。(略)
  2.农户信用评定等级为较好档次的,按照以下矩阵分类。(略)
  3.农户信用评定等级为一般或未参加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的,按照以下矩阵分类。(略)
  4.具备“企事业单位贷款、自然人其他贷款标准”第5项所列情况之一的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划为损失贷款。

  (四)信用卡透支的分类标准。

  信用卡透支可按照以下标准结合核心定义进行分类:(略)
  具备“企事业单位贷款、自然人其他贷款标准”第5项所列情况之一的信用卡透支划为损失贷款。

  (五)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贷款的分类标准。

  正常类:借款人在贷款期间能够正常还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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