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的通知

  五、核心定义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依据安全履行合同、及时足额偿还的可能性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1.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2.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3.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4.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5.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需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六、分类标准

  (一)贷款种类。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对象不同,将贷款分为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贷款,不同种类贷款使用不同的分类方法。

  1.企事业单位贷款的借款人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或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事业法人(含其授权借贷的分支机构),以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经济组织(包括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济合作组织等)。这类贷款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和本指引的要求,在对借款人财务、现金流量、担保、非财务等各项指标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分类。贴现、表外业务垫款一并参照分类。

  2.自然人贷款分为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银行卡透支、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贷款、自然人其他贷款。

  (1)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是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助学贷款,这类贷款按照本指引确定的矩阵分类。

  (2)银行卡透支主要依据逾期时间进行分类。

  (3)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贷款主要依据连续违约期数或逾期时间进行分类。

  (4)自然人其他贷款是指除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银行卡透支、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贷款以外的个人贷款。此类贷款主要以借款人所经营实体的运营状况、家庭经济状况和收入情况、担保情况、还款记录、付息情况和逾期时间等直观指标作为划分依据,根据企事业单位贷款的分类标准划分类别。自然人其他贷款中额度较小的贷款可参照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分类。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