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公路交通优秀勘察奖、优秀设计奖评选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申报评奖项目的相关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评选结果公布后,如发现与获奖条件不符或重复申报,将视情节和影响程度,分别给予降低获奖等级、撤消奖励、通报批评、暂停该单位两届申报评选资格的处理。
  第十八条 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评选质量。评选专家要以严肃认真和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工作,对违反纪律者,取消其专家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中国公路勘察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
  公路交通优秀勘察奖、优秀设计奖申报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公路交通优秀勘察、设计奖申报材料的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公路交通优秀勘察、设计奖申报表(格式见附表);
  二、公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项目简介、工程总体布置图及反映主体工程全貌的照片或影像资料;
  三、申报公路交通优秀勘察奖的项目,要附有工程勘察总说明书和工程勘察成果验收文件;
  四、申报公路交通优秀设计奖的项目,要附有按部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编制的说明书,以及交通主管部门的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有)和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
  五、工程建设单位、质量监督站、养护管理单位对勘察设计质量评价、工程效益的证明材料,以及后评价报告(如有);
  六、申报材料除申请表10份外,其它材料各2份;
  七、申报材料须在每年10月30日前寄送到中国公路勘察设计协会。

  附表:公路交通优秀勘察奖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盖章)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