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公告
(第一号)
根据《司法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资格确认的暂行规定》确认中信律师事务所等35家律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资格。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993年3月22日
附: 中信律师事务所等35家律师事务所名单
(地址、邮编、电话号码)上海市材料暂缺
中信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1402 100004 5006038)
中国法律事务中心
(北京市东单北大街乙112号100005 5133120)
康达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工人体育馆二层100027 5060851)
中国环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2301 100004 5128810)
中国律师事务中心
(北京饭店1201 100004 5137766-1201)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和平宾馆19层100004 5128833-1909)
北京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内100006 5133168)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饭店3层100004 5123388-2192)
北京市经纬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南街5区甲7号100013 4228867)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里6号京城大厦2307 100004 460088-2307)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苑宾馆100081 8318888-1401)
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苑饭店6号楼100046 8316779)
海南省君合投资金融房地产律师事务所
(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1107 570005 512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