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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命名第二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决定

文化部关于命名第二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决定
(文产发〔2006〕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全国文化体制改革会议精神,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我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面协调发展,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管理办法》的要求,文化部决定命名雅昌企业(集团)公司等33个企业和单位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这些被命名的第二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分布在我国文化产业各个门类,多年来始终贯彻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在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自主创新、运作文化产业项目和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等方面成绩显著,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现将第二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公布如下:

  雅昌企业(集团)公司

  北京520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

  河北易水砚有限公司

  山西宇达集团公司

  东联集团成吉思汗陵旅游区

  辽宁大剧院

  大连大青集团

  吉林省东北风二人转艺术团

  上海时空之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多媒体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泰兴凤灵乐器有限公司

  苏州苏绣文化产业群

  杭州金海岸娱乐有限公司

  安庆市五千年工艺美术有限公司

  福建省网龙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景德镇陶瓷文化博览区

  青岛市文化街

  河南省文化集团

  江通动画股份有限公司

  三辰卡通集团

  TCL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潮州关键宇航鼠动漫影视有限公司

  重庆市綦江农民版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市三圣花乡景区

  成都市兴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九寨沟演艺产业群

  三星堆文化产业园

  多彩贵州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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