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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高压油气田井控管理和防硫化氢中毒工作的意见


  要积极研究和支持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提出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的法律体系建设目标的意见和建议,特别要针对井喷等事故多发的突出问题,制定防硫化氢中毒、防井喷失控等相关部门规章,修订相关标准,适时把一些推荐性标准转化为强制性标准。各石油天然气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积极采用国际先进的技术标准,根据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重新审查本企业的勘探开发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从技术上遏制井喷失控、硫化氢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推动安全文化建设

  各石油天然气企业要围绕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大力宣传落实《钻井井控技术规程》(SY/T6426-2005)等新标准、新规程,强化新技术、新工艺应用和新标准实施的安全培训,使职工及时掌握新的知识和技能;以各种监督人员、基层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为重点,加强安全培训工作,从事钻井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等有关人员、在硫化氢环境中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经过井控技术培训、硫化氢监测技术和人身安全防护措施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证书后方可上岗。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全员安全意识教育和管理人员社会责任教育,努力实现“零伤害、零事故、零污染”的目标;认真解决职工实际困难,充分调动人人参与安全管理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培养企业安全文化,使职工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自觉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使安全生产成为一种信念、一种企业文化,促进安全生产基本要素的落实。

  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严肃事故调查处理

  各石油天然气企业要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完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技术等资源的配置和装备,分级、分层编写事故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以及对可能受到影响的周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应急工作水平;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搞好各种工况下的防喷演习和应急演练,并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修订完善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石油天然气企业要树立井喷失控就是责任事故、事故是可防可控的观念,从抓未遂事故、轻伤事故和重伤事故入手,实事求是,深入调查,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减少一般死亡事故,防范重特大事故。进一步规范伤亡事故和复杂险情逐级报告制度,对于发生的伤亡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涉险达50人以上以及媒体披露的特大伤害未遂事故,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等要求报告安全监管部门。对于死亡事故,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严肃责任追究,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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