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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许可监管工作的意见

  (一)切实加快行政许可工作信息化建设。要重点抓好扩大网上审批范围的工作。总局在总结“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等4个项目开展网上审批经验的基础上,争取明年底前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全部实施网上审批。
  (二)不断改进和完善网上审批。要在认真规范许可工作程序、监督制约措施的基础上做好网上审批需求分析,本着先易后难、先启动后完善的原则,分期分批对审批过程实施电子化、自动化管理,使企业咨询、业务受理、审批、结果公布等能完备、便捷、高效地进行。在确保商业秘密、网络安全的前提下,做到“三个便于”,即便于申请人申请,便于审批者操作,便于内外部监督。通过实施网上审批,加快实现杜绝暗箱操作,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接受群众监督的工作目标。
  (三)加快推进“一个窗口对外”。要结合监察部推广的许可电子监管程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组织开发相关行政许可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通过进一步优化办事制度和办事流程设计,理顺工作关系,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推行“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全面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总局相关司(局)、两委和各直属局、省级局都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推行“一个窗口对外”,主动推进行政审批的信息化建设进度。
  八、努力探索行政许可项目动态评估机制
  (一)建立总局行政许可项目动态评估机制。在保证行政许可项目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要定期对本单位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必要性、实施主体的合法性、审批权限的合理性、实施程序的可操作性等开展动态评估。对于没有必要再继续审批或采取其他方式监管更为有效的项目,要及时予以取消或调整;对于实施中发现不具备行政许可特征,不宜再按照行政许可项目管理的,要及时上报进行调整;对于该下放许可权限的项目要坚决下放。
  (二)建立许可数据统计及档案管理制度。要力争将现有审批资料和数据全部实行信息化管理,并保证数据准确,资料齐全,具有可追溯性,逐步形成质检系统行政许可数据库。
  九、继续抓好行政许可收费的清理与规范
  (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要坚决落实权力与利益脱钩,严禁有偿咨询或审批代理服务,从源头上解决实施审批中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二)做好行政许可经费、网上审批专项资金的财政保障。应由财政负担的行政许可经费要实行专项列支,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实施网上审批要纳入到“金质工程”的项目规划当中,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三)重点解决部分行政许可项目收费依据和标准问题。对检验检测、专家现场评审、条件考核等收费依据和标准,各级质检部门要抓紧研究协调,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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