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对本通知下达前已按《
海关总署关于2005年底到期专项进口税收优惠政策项下进口货物凭保放行的通知》(署税发[2005]483号)规定办理担保放行手续的进口种源,准予按本通知规定办理免税和退保结案手续。
以上请遵照执行。
附件: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一五”期间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06]3号)(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动植物苗种进(出)口审批表(样式)
3.国家林业局种子苗木(种用)进口许可表(样式)
4.国家林业局从境外引进林木种质资源许可表(样式)
5.非盈利性种用野生动植物进口审批表(样式)(略)
6.军队进口种犬审批函(样式)
7.武警进口种犬审批函(样式)
8.公安部进口种犬审批函(样式)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动植物苗种进(出)口审批表
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审批编号:20( )
┌────────┬───────────────────────────────────┐
│ 申请单位 │ │
├────────┼───────────────────────────────────┤
│ 地 址 │ │
├────────┼───────┬───────┬───────┬──────┬────┤
│ 邮政编码 │ │电话 │ │进(出)口口岸│ │
├────────┼───────┴───────┴───────┼──────┼────┤
│进(出)口代理单位│ │出(进)口国家│ │
├────────┴───────────────┬───┬───┼──────┼────┤
│ 物种(品种)名称 │ 类别│ 单位│ 数量 │ 备注│
├────────┬───────────────┤ │ │ │ │
│ 中文名称 │拉丁学名或英文名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外汇额 │ │人民币│ │
│ (美元) │ │ (元)│ │
├────────┴───────────────┼───┴───────────────┤
│业务主管部门 │审批机关 │
│ │ │
│ 经办人: │ 经办人: │
│ 年 月 日(盖章) │ 年 月 日(盖章) │
├────────────────────────┴───────────────────┤
│备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