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实施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工程的通知


  (一)试点项目由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发、遴选和推荐。

  (二)项目开发,须委托具备甲级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进行。

  (三)项目遴选,应综合考虑产业发展趋势、劳动力市场供求等外部环境和项目单位自身条件、偿贷能力等内在因素。

  (四)推荐项目,应具备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建设规划的条件,同时应获得所在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同意立项的承诺。

  (五)向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推荐项目,须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推荐函;

  2、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

  4、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复文件。

  五、项目的评审和下达

  (一)对各地推荐的试点项目,由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专家委员会进行行业评审,评审后出具行业评审意见书。

  (二)经行业评审合格的项目,由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下达批复文件,并将项目汇总情况报国家开发银行备案。

  (三)项目贷款申请由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受理,并按照国家开发银行有关规定自主进行贷款评审。

  (四)经贷款评审合格的项目,由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下达实施计划;由国家开发银行安排贷款投放。

  六、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一)试点项目确定后,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应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并协调相关各方尽快落实项目实施条件,及时启动项目实施工作。

  (二)项目单位须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内容和进度,不得挪用贷款资金。否则将终止项目贷款和扶持政策。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由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各方加强动态管理,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防范贷款风险。必要时,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将组织相关各方对试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四)项目竣工后,由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各方进行评估验收。

  七、其他

  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部。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通知》要求尽快成立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管理办公室,并将办公室名单、电话、地址及邮政编码等情况报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