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总局指挥中心
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大植物疫情防治工作的有关指示、会议和文件精神;发布进出境重大植物疫情应急实施方案;指导各直属局指挥中心的工作,领导和指挥进出境重大植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采取措施对进出境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相关货物及运输工具等实行应急防控;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研究确定对外口径和相关重大应急科研课题;协调各部门应对进出境重大植物疫情应急力量和相关资源;监督检查各直属局的应急处置工作。
2.2.2 总局指挥中心办公室
负责承办总局指挥中心的具体工作事宜,指导组建直属局指挥中心;收集、整理有关境内外重大植物疫情动态及相关信息,向指挥中心报告全系统进出境重大植物疫情应急工作情况。
组织起草和实施质检总局进出境重大植物疫情应急实施方案;协调本系统应对进出境重大植物疫情相关物品的配备及使用;培训本系统进出境重大植物疫情应急专业技术力量。
2.2.3 直属局指挥中心
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辖区内进出境重大植物疫情应急工作;决定预案在辖区内的启动和终止;负责传达总局指挥中心下达的指令,组织落实有关实施方案;指导现场指挥中心的工作;组织、协调、调动辖区内应对进出境重大植物疫情的人力和物力资源,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随时向总局指挥中心汇报情况和提出有关工作建议。
2.2.4 现场指挥中心
具体落实上级指挥中心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组织、协调、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工作;随时向上级指挥中心汇报有关情况,特殊情况下可直接向总局指挥中心报告情况和提出建议。
3 信息报告、疫情分析与通报、预警
3.1 信息报告
质检总局建立对涉及进出境重大植物疫情的应急报告制度和信息报告网络,通过网络系统及时向上级报告;质检总局通过网络系统及时通报情况,发布指令。
质检总局指定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负责国际和全国范围内重大植物疫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填写《进出境重大植物疫情信息预警表》(附1),在信息收集整理后1小时内报质检总局。
各直属局应指定本单位重大植物疫情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本辖区内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中发现的重大植物疫情信息,并在发现疫情1小时内填写《进出境重大植物疫情信息预警表》报质检总局。各直属局在疫情监测过程中,如发现疑似重大植物疫情,应在1小时内向质检总局报告,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应立即派专家赴现场调查,经核实为重大植物疫情的,直属局应在确认后1小时内填写《进出境重大植物疫情信息预警表》报质检总局。在重大植物疫情严重流行时,各直属局指挥中心应当按照总局指挥中心的要求,积极参与或者协调本地区的防治工作,每日上报本地防治工作及疫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