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进出境重大植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2006年4月5日 国质检动[2006]134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现将《进出境重大植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进出境重大植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1)预防口岸发生重大植物疫情。
(2)在进出境检验检疫工作中发现重大植物疫情时,质检系统能够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有效紧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农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保护人民身体健康。
(3)在境内外发生或流行重大植物疫情时,防止通过我国口岸传出、传入。
1.2 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各司其职;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规范有序;
整合资源,分工协作,信息共享。
1.3 编制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植物检疫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对境内外发生或流行以及进出境检验检疫工作中发现重大植物疫情的应急处置。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指挥体系
进出境重大植物疫情应急指挥体系由质检总局、事发地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直属局)和事发地分支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三级指挥中心组成,由总局指挥中心统一领导。
2.1.1 总局指挥中心及办公室
质检总局成立总局进出境重大植物疫情应急指挥中心(简称总局指挥中心),由质检总局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各有关司局负责人任成员,在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实施紧急预防和应急行动,总局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质检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
2.1.2 直属局指挥中心
直属局成立直属局进出境重大植物疫情应急指挥中心(简称直属局指挥中心),组长由直属局主要领导担任。
2.1.3 现场指挥中心
分支机构成立分支机构进出境重大植物疫情应急指挥中心(简称现场指挥中心),组长由分支机构主要领导担任。
2.2 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