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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附件3:
  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国家指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明园 主任医师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副组长:马 弘 常务副主任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精神卫生中心
  成 员:曹连元 主任医师 北京市回龙观医院
      徐一峰 主任医师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谢 斌 主任医师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郝 伟 主任医师 中南大学湘雅二院精研所
      于 欣 主任医师 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
      何燕玲 主任医师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刘 津 博  士 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
  国家精神卫生项目办公室:
  地 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
  (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内)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1号 100083
  联系人: 马弘  刘津
  电 话: 010 8280 2834
  传 真: 010 6202 6310
  Email:  cdcncmh@126.com

  附件4:
  2005年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2005年《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补助卫生经费的通知》(财社[2005]185号)精神,依照“2005年中央补助地方卫生经费项目管理方案”中对“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附件3-5)的要求,制定2005年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示范区名单
  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示范区,为2004年中央补助地方卫生经费项目中的“重性精神疾病防治队伍建设项目”确立的示范区。示范区名单见表1。
  二、项目经费及使用要求
  2005年中央支持地方的项目经费支出类别和标准要求见表2,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登记示范区内常住人口中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档立卡。每个示范区登记1000人,全国共登记6万例。
  2、每示范区从登记的患者中筛选有肇事肇祸倾向的患者,进行随访及康复指导。每个示范区400名,全国共24000名。
  3、每示范区从随访的有肇事肇祸倾向的患者中,筛选出贫困患者,经本人或家属申请,批准同意后,提供免费精神疾病长效药物注射治疗、化验和复诊。每个示范区120名,全国共7200名。
  4、每示范区为有急性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提供应急处置。每个示范区40名,全国共2400名。
  5、每示范区从应急处置的患者中,为其中需要住院但有经济困难的患者,经本人或家属申请,批准同意后,提供每人一次性1500元住院费补助。每个示范区20名,全国共1200名。
  东部省份的各级财政应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中央财政的不足部份予以配套,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鼓励中、西部省份的各级财政,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给予适当经费配套。
  三、药品招标采购
  各省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在采购工作结束后,应登记保存所购药品相关资料(药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填写“2005年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免费精神疾病治疗药品采购备案表”(表3),报卫生部、财政部备案。
  四、项目执行进度安排
  1、2006年2月,卫生部疾控司召开各省卫生厅负责人及重性精神病监管治疗项目执行单位会议,布置工作。
  2、2006年4月,完成国家项目管理办法、技术指导方案、实施方案等。
  3、2006年5月底,各省完成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施计划,督导考核办法,并完成队伍建设和项目培训。
  4、因为连续项目,故2006年3月各示范区同时开始筛查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工作。对纳入项目组的建档立卡,由项目组的精神科专家进行诊断复核,确定其中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400例,并按照要求开始随访。
  5、2006年5月,对120例有肇事肇祸倾向的贫困重性精神病人开始给予免费精神疾病主要药物治疗,同时开始评估药物疗效、监测药物副作用。
  6、2006年5月开始对肇事肇祸的重性精神病人进行应急处理,12月前要求完成40例,向其中20例情况严重者提供紧急住院治疗。
  7、2006年11月,总结各个示范区的项目完成情况,评估项目质量。
  8、2006.12月,国家项目指导组对各省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并写出总结报告。
  9、卫生部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抽查、质量评估。

  表1 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示范区名单

┌──────┬────────────────┬────────────────┐
│  省份  │      城市示范区      │      农村示范区      │
├──────┼────────────────┼────────────────┤
│  北京  │西城区             │朝阳区             │
├──────┼────────────────┼────────────────┤
│  天津  │河西区             │蓟县              │
├──────┼────────────────┼────────────────┤
│  河北  │保定市北市区          │清苑县             │
├──────┼────────────────┼────────────────┤
│  山西  │太原市杏花岭区         │运城市稷山县          │
├──────┼────────────────┼────────────────┤
│  内蒙古  │呼和浩特            │包头市             │
├──────┼────────────────┼────────────────┤
│  辽宁  │沈阳市             │开原市             │
├──────┼────────────────┼────────────────┤
│  吉林  │四平              │敦化              │
├──────┼────────────────┼────────────────┤
│  黑龙江  │大庆              │北安              │
├──────┼────────────────┼────────────────┤
│  上海  │虹口区             │松江区             │
├──────┼────────────────┼────────────────┤
│  江苏  │南京市高淳县          │镇江京口区           │
├──────┼────────────────┼────────────────┤
│  浙江  │杭州市拱墅区          │台州市路桥区          │
├──────┼────────────────┼────────────────┤
│  安徽  │合肥市             │铜陵市             │
├──────┼────────────────┼────────────────┤
│  福建  │福州市台江区          │闽清县             │
├──────┼────────────────┼────────────────┤
│  江西  │南昌市             │赣州市             │
├──────┼────────────────┼────────────────┤
│  山东  │济南市天桥区          │章丘市             │
├──────┼────────────────┼────────────────┤
│  河南  │新乡市             │新乡县             │
├──────┼────────────────┼────────────────┤
│  湖北  │武汉市武昌区          │孝感市孝南区          │
├──────┼────────────────┼────────────────┤
│  湖南  │长沙市天心区          │浏阳市             │
├──────┼────────────────┼────────────────┤
│  广东  │江门市新会区          │中山市             │
├──────┼────────────────┼────────────────┤
│  广西  │南宁市兴宁区          │柳江县             │
├──────┼────────────────┴────────────────┤
│  海南  │海口市(含城市和农村示范区)                   │
├──────┼────────────────┬────────────────┤
│  重庆  │渝中区             │南川市             │
├──────┼────────────────┼────────────────┤
│  四川  │成都市金牛区          │绵阳市             │
├──────┼────────────────┼────────────────┤
│  贵州  │贵阳市南明区          │都匀市             │
├──────┼────────────────┼────────────────┤
│  云南  │昆明市             │玉溪市             │
├──────┼────────────────┼────────────────┤
│  陕西  │西安市雁塔区          │渭南市临渭区          │
├──────┼────────────────┼────────────────┤
│  甘肃  │兰州市七里河区         │天水市秦州区          │
├──────┼────────────────┼────────────────┤
│  青海  │西宁市城北区          │西宁市城中区          │
├──────┼────────────────┼────────────────┤
│  宁夏  │灵武市             │固原市             │
├──────┼────────────────┼────────────────┤
│  新疆  │乌鲁木齐市           │库尔勒区            │
└──────┴────────────────┴────────────────┘


  表2  2005年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       (单位:元)

┌──────┬─────────┬───────────────────────────┬─────┬─────┬────┬───┬───┬────┬───┬────┬────┬─────┐
│  项目  │    省份    │           项目内容说明           │每省市覆盖│补助金额/ │每示范区│全年次│示范区│各项小计│同类示│  小计│分项合计│ 实际拨款│
│      │         │                           │  例数  │  例  │ 例数 │ 数 │ 数 │    │范区数│    │    │     │
├──────┼─────────┼───────────────────────────┼─────┼─────┼────┼───┼───┼────┼───┼────┼────┼─────┤
│1.肇事肇祸病│         │危险性评估登记。每示范区40万人。重性精神病按1%终身患 │     │     │    │   │   │    │   │    │    │     │
│人筛选登记 │         │病计算,每示范区2005年登记1000人。北京等4省市每例补助1│     │     │    │   │   │    │   │    │    │     │
│      │         │2元,辽宁等5省市每例补助7元,其余省市每例补助15元。  │     │     │    │   │   │    │   │    │    │     │
│      ├─────────┼───────────────────────────┼─────┼─────┼────┼───┼───┼────┼───┼────┼────┼─────┤
│      │ 北京等4省、市  │                           │  2000  │  12  │ 1000 │ 1  │ 2  │  24000│ 4  │ 96000 │    │     │
│      ├─────────┼───────────────────────────┼─────┼─────┼────┼───┼───┼────┼───┼────┼────┼─────┤
│      │ 上海等5省、市  │                           │  2000  │  7   │ 1000 │ 1  │ 2  │  14000│ 5  │ 70000 │    │     │
│      ├─────────┼───────────────────────────┼─────┼─────┼────┼───┼───┼────┼───┼────┼────┼─────┤
│      │   其余省市   │                           │  2000  │  15  │ 1000 │ 1  │ 2  │  30000│ 21 │630000 │ 796000│ 800,000 │
├──────┼─────────┼───────────────────────────┼─────┼─────┼────┼───┼───┼────┼───┼────┼────┼─────┤
│2.肇事肇祸病│         │精神专科医师对登记的患者复核诊断和进行危险性评估。东部│     │     │    │   │   │    │   │    │    │     │
│人诊断与危险│         │省市中央补助每例10元,中、西部省市每例补助15元。   │     │     │    │   │   │    │   │    │    │     │
│性评估   ├─────────┼───────────────────────────┼─────┼─────┼────┼───┼───┼────┼───┼────┼────┼─────┤
│      │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                           │  2000  │  10  │ 1000 │ 1  │ 2  │  20000│ 9  │180000 │    │     │
│      │苏浙江福建 山东广 │                           │     │     │    │   │   │    │   │    │    │     │
│      │东        │                           │     │     │    │   │   │    │   │    │    │     │
│      ├─────────┼───────────────────────────┼─────┼─────┼────┼───┼───┼────┼───┼────┼────┼─────┤
│      │   其余省市   │                           │  2000  │  15  │ 1000 │ 1  │ 2  │  30000│ 21 │630000 │ 810000│ 810,000 │
├──────┼─────────┼───────────────────────────┼─────┼─────┼────┼───┼───┼────┼───┼────┼────┼─────┤
│3.追踪随访治│         │随访管理。按10%肇事肇祸倾向计算每区400人,每例每年随 │     │     │    │   │   │    │   │    │    │     │
│疗     │         │访12次,每次东部省市中央补助2.5元,中、西部省市中央补助│     │     │    │   │   │    │   │    │    │     │
│      │         │5.2元。                        │     │     │    │   │   │    │   │    │    │     │
│      ├─────────┼───────────────────────────┼─────┼─────┼────┼───┼───┼────┼───┼────┼────┼─────┤
│      │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                           │  800  │  2.50  │ 400  │ 12 │ 2  │  24000│ 9  │216000 │    │     │
│      │苏浙江福建 山东广 │                           │     │     │    │   │   │    │   │    │    │     │
│      │东        │                           │     │     │    │   │   │    │   │    │    │     │
│      ├─────────┼───────────────────────────┼─────┼─────┼────┼───┼───┼────┼───┼────┼────┼─────┤
│      │   其余省市   │                           │  800  │  5.22  │ 400  │ 12 │ 2  │  50112│ 21 │ 1052352│ 1268352│ 1,2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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