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加强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加强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的统一归口管理,建立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及提高社会服务质量的国土资源技术标准体系。加强部级质检中心建设及国土资源计量认证工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及行政审批的技术评估工作和公益性国土资源调查、评价、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要以依法制定的技术标准为依据进行监督管理,有关检验、测试、试验、测量及技术评价工作要由具有资质的机构承担,保证技术监督的公正性。
(二十四)建设创新文化。以“八荣八耻”为重点内容,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建设创新文化,弘扬热爱祖国、追求真理、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倡导以创新为主导的价值观和良好的科学精神、科研道德。要深化聘用、职称、奖励、分配等方面的改革,营造鼓励科技人员创新、支持科技人员实现创新的有利条件,建立有利于创新的评价体系。要营造浓厚的创新氛围,大力倡导敢于创新、勇于竞争和宽容失败的精神。积极倡导理性批判精神,树立开放协作的竞争观,培养团队精神,激发创新活力。
(二十五)加强国土资源科学知识普及。积极实施《国土资源科学技术普及行动纲要(2004-2010年)》。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国土资源科普基地的建设,建立科普网络平台,落实国家促进科学技术普及的政策。要把科普纳入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工作一并落实。定期向社会开放部重点实验室和研究基地,普及地球科学知识。结合“地球日”、“土地日”等重大活动,大力宣传国土资源基本国情、基本国策和保护、合理利用资源的科技知识,增强公众的资源意识,增进社会对国土资源事业的关心。
七、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
(二十六)建立健全部科技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成立国土资源部科技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部科技发展、科技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审定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等,协调解决科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科技工作的协调机制,统筹各方面力量,促进自主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在国土资源重大事项、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成立国土资源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作为部科技发展的决策咨询机构,对国土资源科技发展的方向和重大问题的决策提出咨询意见。
(二十七)加强地方国土资源科技工作。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出发,立足长远发展,提高对科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把科技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总结,积极推进科技进步。在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中,要进一步加强科技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力量,强化职能,健全制度。要完善科技工作领导体制,加强本地区、本单位科技工作组织协调,建立重大科技项目的领导联系责任制度。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科技发展规划,落实人才、资金等各项保障措施,确保顺利实施。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科技进步列入领导干部考核目标,重点考察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主动应用先进科技成果的成效,促进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自觉推进科技进步,科学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