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体系和支持体系
(九)建立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体系。以自主创新为核心,以支撑和引领国土资源工作发展、实现国土资源工作现代化为目标,以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为主要方向,形成由公益性科研单位、直属事业单位、相关企业和高校组成的配置合理、协调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中国地质科学院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推行现代科研院所管理制度,调整学科结构,集中力量开展资源环境和地球科学领域科技创新,努力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地球科学研究中心。以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和技术中心等形式,在部直属事业单位及有关大学、企业凝聚专业特色突出、装备优良的技术队伍,组建科技创新基地。进一步优化重点实验室布局,在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对地观测、深部探测、资源管理研究等领域新建一批国家级和部级重点实验室。
(十)建设地方国土资源科技支持体系。以服务国土资源管理为目标,建设职责明确、支撑有力的地方国土资源科技支持体系。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直属单位是科技支持体系的主要依托力量,要大力加强科技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是科技支持体系的基本支撑,要稳定技术骨干,加强高新技术成果的应用。要调动本地区研究机构及高等院校力量积极参与国土资源重大战略问题研究和科技攻关,解决国土资源管理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建立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示范推广的部、省联合推进机制,推动国土资源调查、规划、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进步,促进基层国土资源工作和管理方式的现代化。
(十一)加强科技平台建设。积极参与国家航天事业发展,建设国土资源卫星应用体系,建立土地资源和地质环境监测平台,提高资源、生态和环境监测水平。统筹深部地质探测工作,建立地球深部探测网络,为资源调查评价、环境与生态监测、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基础数据。建立中国大陆科学钻探长期观测站等一批野外观测基地。加强大型科研设备共建共享工作,推动北京离子探针中心等大型仪器中心建设。整合国土资源调查和研究工作中形成的数据资源,建设一批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完善数据共享政策与标准。
(十二)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制定国土资源科技国际合作计划,提升合作的层次与质量。加强土地市场体系建设、勘查找矿技术、矿产综合利用技术和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等领域的双边和多边科技合作,服务国土资源中心工作。大力支持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参与国际科技合作,为“引进来”和“走出去”提供指导和服务。加强与国际科技组织的合作,鼓励科学家积极参与重大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发起和主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优先安排科技人才的出国培训,不断提升科技人才水平。支持在我国设立国际科学组织的办事机构,争取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