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精心策划,大力开展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宣传实践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有关要求,以“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为主题,在儿童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实践活动。要增强活动的针对性、丰富性和有效性,通过开展道德、科技、文化、艺术、体育、法制等活动,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充分发挥少年儿童的主体作用,注重实践环节和参与过程,通过组织开展各种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少年儿童广泛参与其中,在亲身体验中感悟“八荣八耻”的具体要求,激发内在的道德需求和道德情感,逐渐提高自觉实践“八荣八耻”的能力。要注重家长在儿童道德成长过程中的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家庭及其成员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以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为子女作表率。要结合社会生活、校园生活、家庭生活的实际,推动“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亲子携手同行、中国少年雏鹰行动、民族精神代代传、手拉手、中华魂、红领巾与光荣同行等主题活动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不断深化、拓展、创新各类特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创建活动。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以提高儿童的思想道德水平为目标,从儿童的特点和需求出发,努力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新思路和新机制。
三、立足建设,切实发挥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功能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06]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类青少年宫、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校外活动场所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为未成年人参加校外活动提供优质服务。节日期间,要根据自身类型和规模,结合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组织开展生动活泼、怡情益智的文体、科技和实践活动,使广大未成年人在形式多样的节日活动中愉悦身心,提高能力。要充分发挥教育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根据学校校外活动的需要,及时调整活动内容,精心设计开发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结合的活动项目,探索参与式、体验式、互动式的活动方式,使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有关部门要对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促进校外活动场所深化内部改革,完善规章制度,增强自身发展活力,推动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