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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关于庆祝2006年“六一”国际儿童节的联合通知

全国妇联、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中国残联、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庆祝2006年“六一”国际儿童节的联合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共青团,科协,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民政厅(局),文化厅(局),卫生厅(局),广播电影电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出版局,残联,关工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中发[2004]8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办发[2006]4号文件)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组织好2006年“六一”国际儿童节的各项庆祝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中发[2004]8号文件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出了重要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坚持儿童优先原则,改善儿童成长环境,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近期,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中办发[2006]4号文件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提出明确要求。这些都为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环境,也对儿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充分认识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抓住“六一”这一有利时机,大力宣传国家保护儿童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尊重儿童、支持儿童、引导儿童、快乐儿童的理念,进一步动员全党全社会都来关心儿童的健康成长。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要积极发现各地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鲜经验和好的做法,树立一批先进典型,表彰一批好儿童、好家长,激励全社会崇尚先进,学习先进,形成为儿童作表率、为儿童办实事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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