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巴基斯坦柑橘进境植物检疫要求》的通知
(2006年1月27日 国质检动[2006]31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根据中巴签署的《关于巴基斯坦输华柑橘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有关规定和中方专家实地考核情况,总局已正式允许巴基斯坦柑橘进口。现将《巴基斯坦柑橘进境植物检疫要求》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
附件:
巴基斯坦柑橘进境植物检疫要求
一、法律法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食品农牧部关于巴基斯坦输华柑橘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2005年4月5日签署)。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柑橘,具体种类包括橘子(Citrus reticulata)、橙子(Citrus sinensis)。
三、允许的产地
巴基斯坦旁遮普省(Punjab)、西北边境省 (NWFP)经巴方检验检疫部门(MINFAL)注册的果园。
四、批准的包装厂
产品须来自MINFAL注册并经中国国家质检总局(AQSIQ)批准的包装厂(名单见附1)。
五、中国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1.桔小实蝇 Bactrocera dorsalia
2.桃实蝇 Bactrocera zonata
3.柑桔溃疡病菌 Xanthomons axonopodia pv.—Citri
4.柑桔黄龙病 Citrus greening disease
5.假阿拉伯胶树粉虱 Acauda leyrodes citri
6.裂粉虱 Aleurolobus niloticus
7.树粉虱 Siphoninus phillyreae
8.柑桔顽固病菌 Spiroplasma citri
六、装运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