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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0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2.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可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http://train.whu.edu.cn/jinxiu/chaxun.asp)和中国高校教师网(www.ccf.edu.cn)上查询和下载。访问学者人选须认真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并经过派出学校、主管部门和接受学校的审核后,由接受学校下发录取通知。

  3.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根据各单位报送的人选条件和人员数量,以及接受学校报送的录取情况进行统一审核、调配,确定访问学者名单,并报教育部人事司备案审核,然后在教育部网站、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和中国高校教师网上公布。

  四、认真做好接受管理工作

  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既是高水平大学服务社会、服务高校功能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活跃本校学术思想、增强科研力量的有效途径。各接受学校要认真做好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接受管理工作,择优确定承担重大科研任务的优秀学科带头人为指导教师,为访问学者提供不低于博士研究生标准的研修和住宿条件,并按《实施办法》的规定,在扣除教育部资助经费的基础上,进一步适当减免有关费用。指导教师对访问学者要严格要求,精心培养,确保访问学者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请各接受学校于6月底前将访问学者的录取情况以及本校对访问学者的住宿费、培养费具体收费标准报送至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

  五、联系方式

  教育部人事司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负责本项目的日常工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教育部人事司教师与专家工作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电话:010-66097675

  联系人:张旭

  2.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教师进修部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大学校内

  邮编:430072

  电话:027-68752845

  联系人:梁玉兰

教育部人事司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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