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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2006年农户收入上半年预报方案》的通知

  12.种植业支出:指农民家庭当年获得种植业收入所支出的生产费。
  13.农业税:指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和中央、国务院关于税费改革试点地区调整农业税政策的有关规定当年交纳的税款。
  14.林业支出:指农民家庭当年获得林业收入所支出的生产费。
  15.牧业支出:指农民家庭当年获得牧业收入所支出的生产费。
  16.渔业支出:指农民家庭当年获得渔业收入所支出的生产费。
  17.第二产业支出:指农民家庭当年获得第二产业收入所支出的生产费、管理费和服务费。
  18.第三产业支出:指农民家庭当年获得第三业收入所支出的生产费、管理费和服务费。
  19.家庭经营纯收入:指年内农民从家庭各业生产经营(包括私人经营)所实现的总收入中,扣除各业生产、经营(包括私人经营)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0.报酬性收入:指被调查成员受雇于单位或个人,靠出卖劳动而获得的收入。按来源渠道划分为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收入、在本地企业劳动得到的收入、外出劳务收入。
  21.在本乡镇外获报酬收入:指本村人员受雇于本村和本乡镇合作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卖劳动而得到的报酬收入(即收入总额扣除相对应的非生活消费方面支出后的余额)。这里主要指外出打工人员(含异地承包人)所得报酬收入。异地承包所获收入应统计为外出劳务收入,投入资金所获收入应统计为家庭经营收入。
  22.在本乡镇内获报酬收入:指本村人员受雇于本村和本乡镇合作经济组织、单位和个人,出卖劳动而得到的报酬收入(即收入总额扣除相对应的非生活消费方面支出后的余额)。
  23.财产性收入:指农民家庭财产出租和金融资产增值收入,如:利息收入、股息收入、租金收入、出让特许权收入、集体财产收入、其他财产收入等。①利息收入:指农民家庭将钱存入银行、信用社或借给单位和个人,以及购买国库券、债券等所获得的利息收入。②股息收入:指农民家庭购买各种股票所获得的股息收入。③租金收入:指农民家庭出租住房及其他财产所得到的租金收入(不包括出租生产用固定资产所得到的租金收入)。④出让特许权收入:指农民家庭转让无形资产得到的收入,如转让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出版权和商誉等。⑤集体财产收入:指农民家庭由于作为集体成员而得到的集体公共财产的财产性收入。包括从集体得到的承包补贴费收入等(不包括个人向集体投资而得到的收入)。⑥其他财产收入:指农民家庭中未列出的财产性收入,如出售本年购入财产的收入(只记差额)、拣拾财物收入、转让股票收入(只记差额)等。但不包括出售本年以前拥有的各种固定财产、物品所得到的出售财物收入。
  24.转移性收入:指农民家庭成员无须付出任何对应物而获得的货物、服务、资金或资产所有权等,不包括无偿提供的用于固定资本形成的资金 。包括:家庭在外人口带回和寄回、农村以外亲友赠送的收入、调查补贴、保险赔偿、救济金、救灾款、退休金、抚恤金、五保户的供给、奖励收入、土地征用补偿收入和其它转移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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