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2006年3月31日 发改办价格[2006]661号)
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质监部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问题的请示》(川价[2005]194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收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技术服务费的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调整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2号)规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技术服务费(以下简称“技术服务费”),是指各级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在对新办组织机构核发或按规定对组织机构换发代码证书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